本报11月29日讯 29日,市房管局公布了2009年廉租房选房规则,其中规定现场签订租赁合同,有房不选的家庭将被暂停一年选房资格。
不能到场选房应委托他人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选房规则,市房管局负责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选房的组织工作,泉城公证处对选房进行全程公证。
市房管局提醒,如果选房人因身体情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选房,应在选房前到申报所在区房管局办理书面委托手续。书面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连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区房管局,受托人参加选房时除提供选房所需的有关证明外,还应出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现场签租赁合同
记者了解到,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排序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当天选房的末位,末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每个选房家庭限两人进入选房现场。每位选房人选房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分钟,时间以现场定时器具确定的时间为准。
选房后,选房家庭不得再更改房号。选择现房的应当场签订《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选择期房的应当场签订《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选房结果确认书》。
“有房不选”暂停一年选房资格
据介绍,如果选房家庭在有房源可选的情况下放弃选房,将被停止其实物配租资格一年。在此期间,可以向市房管行政部门提出租金补贴的申请。
此外,因排序偏后没有选到房源的家庭,在资格证有效期一年内则可以继续参加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选房。在此期间,可以向市房管行政部门提出租金补贴的申请。
市房管局特别提醒,已领取2009年度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实物配租家庭,应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将次月之后的租金补贴退回。
解读今年选房新政策
在市房管局29日公布的廉租房选房规则中,记者注意到有一个细微而重要的调整。规则规定,选房分两组,两室一厅的家庭先选,如果想要“插队”一室一厅的组别,要按照“大顺序号”进行选房。
两室房源选完后再选一室房源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王浩告诉记者,2009年廉租房选房中,家庭保障人口在3人以上或2人家庭中有满16周岁异性子女的可选所提供的所有户型,这些家庭被分为第一组。家庭保障人口2人(含)以下的限选一室一厅户型,是第二组。
王浩说,第一组先选房,第二组选房在第一组选完后进行。这也是和去年相比变化较大的一个规定。
两室户先选的政策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待选择两室一厅房源的家庭全部选房完毕后,再进行一室一厅房源的选房。王浩说,“按照这样的规则,摇号排序中排名第二的苏树军选房类型是两室一厅,他就成为了真正的‘选房第一人’,第一号李红欣虽然排名第一,但因选的是一室一厅,她将成为选一室户的‘第一人’。”
王浩告诉记者,为了让选房家庭更好地掌握政策,房管部门已经对符合配租二室户的家庭先发放选房通知书,并解释相关政策。符合配租一室户的家庭领取通知书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一组选一室房要“插队”
选房规则规定,分在第一组的选房家庭若选一室一厅户型的住房,应在选房前或选房时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按已摇号确定的顺序号同第二组一起排序选房。
“简单点说,这条规则就是选两室一厅房源的家庭到选一室一厅房源家庭中‘插队’,” 王浩说,“‘插队’之后的选房排序,还要按照总排序确定。”
王浩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总排序第26位的市民鲍国军可选所有户型,他排在第一组选房。若他不想选择两室一厅,想选一室一厅,那就要等到所有第一组家庭选房完毕后,到第二组只能选一室一厅的家庭中再次排队、选房。由于他的总排序是第26位,而在第二组选房中总排序第25位、第27位的都只能选一室一厅,他就要排在第27位之前、第25位之后。
“由于选两室房的家庭可以任选户型,为了保障选一室房的家庭尽量选到房子,我们经过多次研究、多方商讨,才定下这样的选房规则。”王浩说。
1044号之前两室户有望选到房子
王浩告诉记者,今年符合配租两室房条件的家庭一共有1029户,只能配租一室一厅的家庭为819户。而在839套房源中,两室房源共583套,一室房源为256套。这样算来,选择两室房的家庭,平均不到两户就能有一户选到房子;但选一室房的家庭,平均三户以上才有一户选到房子。
“今年的排序是将所有的选房家庭一起排序,两室房源多、一室房源少,所以可任选两种户型的所有家庭中,排除选一室的家庭,前583名就能选到房子。”王浩说,按照目前的摇号排序结果,选择两室一厅的家庭摇号结果在1044号之前的有望选到房源,选择一室一厅的家庭摇号结果在602号之前的有望选到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