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商铺:要看营运商的有效承诺和保证
■投资博客
做房东不如做铺东,做铺东收益较大,风险较小,且等待期短。但仔细分析,可推敲的地方很多。实际上,这种操作形式相当一种融资———开发商把钱先回收,投资者早期投入等后期的地产升值和租赁收入。
目前,对于商铺来说,比较诱人的宣传内容有几种,一是投资者投资商铺一半钱,拿回产权,另一半,由银行按揭,每月的收益性的房租冲抵银行的月供后,还有一点赢余,待若干年还贷后,或自己经营,或委托他人;二是开发商实力强,精心打造好地段(黄金地段、钻石地段)的商铺,使之成为日进斗金的旺盛之地;三是开发商聘请著名专家,或邀请著名的商业巨头运作,保证投资者的收益。
作为一名理性投资者,需要了解和考察的方面很多,决不是开发商广告上的理想测算和华丽辞章。前一阶段,有商家到外省推广商铺,而最近,另一家开发商也外出拓展。两者异曲同工,所不同的是,前者善于造势,在较高星级酒店搭台唱戏,营造了较好的现场气氛,后者虽在小写字楼落脚,但以一个世界500强的商业SHOPPING MALL入驻商铺全面经营为卖点,由此来带动投资者商铺的保值增值。
就这家商铺而言,如果我来投资,不仅看其位置、潜力及营运商的规模,还要看它到底有那些有效承诺和保证,一是开发商的实力和开发商铺的以往成功经验,包括商铺的建设水准和质量;二是土地产权问题,是否归属开发商,周遍的规划问题,相同类型的商场密度等;三是对现场基本情况的考察和了解,如交通、区位、公共设施,以及消费者的收入和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消费半径,包括同业竞争情况;四是收益的保证性指标有哪些,某个以开发商铺进行回购而知名企业,对投资者的承诺是用该集团的其他重要收入为投资者做保证,投资者才“慷慨解囊”;五是看规范性的法律文本,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请对置业比较在行的律师,帮助审看,尽量消除“霸王合同”对自己的不利影响。当然,投资者还可以细细地再考虑多些问题,但这需要当事人触类旁通和见机行事的能力,毕竟是要投资的。
未来社会投资的多元化和房地产业的逐步薄利发展,商铺开发商的手段将越来越高明,蛊惑人心的语言将越来越动听,借鸡下蛋的本领将越来越高强,但万变不离其中,你有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规,这样才不会走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