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名人:袁咏仪代言的“丸美”化妆品是假冒日货
“弹,弹,弹走鱼尾纹”,频频在各级电视台播出的、袁咏仪代言的丸美化妆品近日遭到质疑,“打假名人”王海将销售丸美产品的广西南宁百货大楼告上法庭。
王海告南宁梦之岛水晶城百货公司一案开庭次日,记者在南宁各商场走访时发现,案件中关键物证“丸美活性漂黑消肿眼晚霜”已在两家被告商场下架。
昨日记者通过各种渠道进一步证实,日本并没有名为丸美的从事日化和相关化妆品经营的公司。 【相关阅读:日货背景存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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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市场难觅踪影
“王海打假热线”经理李怀宁告诉记者,王海本人于2008年6月10日在南宁百货大楼买了一瓶“xx活性漂黑消肿眼晚霜”,发现外包装盒的宣传语值得怀疑:“如果说资生堂在日本以艺术闻名,xx则是以专业著称”、“创始于昭和54年”、“日本眼部护理专家”等。
经调查后,王海认为,该品牌处处强调自己的日本背景,是在给消费者制造假象。事实上不但根本无法和资生堂相提并论,甚至在日本市场上买不到。
日本经济新闻社上海支局的渡边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查找资料后,只发现同名的建筑公司、物业公司,还有做家庭用品的,没有一家业务是化妆品。她本人在日本从未见过该品牌的产品,更别提与资生堂齐名。代理原告的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律告诉记者,王海曾托朋友在日本找该化妆品,也没有找到。
日货背景存疑
日前,王海已向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南宁百货大楼。陈律称,之所以尚未起诉生产商广东佳禾公司,原因系起诉该厂家需在广州当地,目前王海方面正集中处理南宁的诉讼。
陈律称,根据他们的调查,该品牌的商标是2000年3月在中国申请注册的,2001年5月注册成功。产品源于中国,不是日本品牌,因此产品的宣传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在8月21日该案开庭时,被告南宁百货大楼忽然提出了一份日本该品牌商标持有人授权广东佳禾公司使用该品牌的授权证明。陈律称,这份授权证明属于涉外证据,不可被采信,且对方没有提出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公证书,没有完成授权程序。
陈律说,据调查,该品牌商标在日本申请注册时间是2002年7月3日,2003年才被批准,而被告提出的授权证明时间为2002年7月5日。也就是说,商标在日本还没被批准的情况下,就被授权到了中国,本身合法性也有问题。至于产品包装上写的“创始于昭和54年”,即1976年,更没有足够的根据。
除该品牌的日本背景受到质疑外,在法庭上王海还提出,产品宣传的“消肿”功能属于疗效,依法不得被宣传。
昨日记者致电该化妆品公司方面,对方称产品具有让眼皮收紧、抗衰老的功效,一个月之后可以看到明显的淡化效果,并拒绝就王海对产品日本背景的质疑作出答复。
南宁百货大楼方辩护律师谢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已拥有充分的证据,但在法院宣判前,不会对外发布消息。